经支部委员会讨论,拟确定李锐杰等20名同志为发展对象。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,现将有关公示情况公示如下:
1.李锐杰,男,就读于华球2018级建筑工程技术1班,该同志于2018年10月提出入党申请书,2019年4月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,培养联系人为龙琴、彭旺同志。经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,该同志已经基本具备党员条件,在听取培养联系人、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,经支委会2020年4月讨论,拟确定李锐杰同志为发展对象。
2.松吉吉,男,就读于华球2018级工程测量2班,该同志于2018年10月提出入党申请书,2019年4月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,培养联系人为林涛、段利媛同志。经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,该同志已经基本具备党员条件,在听取培养联系人、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,经支委会2020年4月讨论,拟确定松吉吉同志为发展对象。
孙华顺,男,就读于华球2018级工程测量2班,该同志于2018年10月提出入党申请书,2019年4月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,培养联系人为林涛、段利媛同志。经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,该同志已经基本具备党员条件,在听取培养联系人、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,经支委会2020年4月讨论,拟确定孙华顺同志为发展对象。
3.耿强,男,就读于华球2018级工程造价1班,该同志于2018年10月提出入党申请书,2019年4月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,培养联系人为彭逸燮、周前兵同志。经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,该同志已经基本具备党员条件,在听取培养联系人、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,经支委会2020年4月讨论,拟确定耿强同志为发展对象。
4.郭伶俐,女,就读于华球2018级工程造价2班,该同志于2018年10月提出入党申请书,2019年4月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,培养联系人为彭逸燮、周前兵同志。经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,该同志已经基本具备党员条件,在听取培养联系人、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,经支委会2020年4月讨论,拟确定郭伶俐同志为发展对象。
6、吴尚丽,女,就读于华球2018级工程造价2班,该同志于2018年10月提出入党申请书,2019年4月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,培养联系人为彭逸燮、周前兵同志。经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,该同志已经基本具备党员条件,在听取培养联系人、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,经支委会2020年4月讨论,拟确定吴尚丽同志为发展对象。
7、杨亚男,男,就读于华球2018级工程造价2班,该同志于2018年10月提出入党申请书,2019年4月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,培养联系人为彭逸燮、周前兵同志。经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,该同志已经基本具备党员条件,在听取培养联系人、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,经支委会2020年4月讨论,拟确定杨亚男同志为发展对象。
8、张黔芬,女,就读于华球2018级工程造价2班,该同志于2018年10月提出入党申请书,2019年4月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,培养联系人为彭逸燮、周前兵同志。经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,该同志已经基本具备党员条件,在听取培养联系人、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,经支委会2020年4月讨论,拟确定张黔芬同志为发展对象。
9、肖蓥,男,就读于华球2018级工程造价2班,该同志于2018年10月提出入党申请书,2019年4月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,培养联系人为彭逸燮、赵屹峰同志。经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,该同志已经基本具备党员条件,在听取培养联系人、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,经支委会2020年4月讨论,拟确定肖蓥同志为发展对象。
10、陈鸿郡,男,就读于华球2018级工程造价3班,该同志于2018年10月提出入党申请书,2019年4月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,培养联系人为龙琴、彭旺同志。经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,该同志已经基本具备党员条件,在听取培养联系人、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,经支委会2020年4月讨论,拟确定陈鸿郡同志为发展对象。
11、黎巍,女,就读于华球2018级工程造价3班,该同志于2018年10月提出入党申请书,2019年4月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,培养联系人为龙琴、彭旺同志。经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,该同志已经基本具备党员条件,在听取培养联系人、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,经支委会2020年4月讨论,拟确定黎巍同志为发展对象。
12、吴旗凤,女,就读于华球2018级工程造价3班,该同志于2018年10月提出入党申请书,2019年4月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,培养联系人为赵屹峰、欧凤娟同志。经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,该同志已经基本具备党员条件,在听取培养联系人、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,经支委会2020年4月讨论,拟确定吴旗凤同志为发展对象。
13、鄢欢,女,就读于华球2018级工程造价3班,该同志于2018年10月提出入党申请书,2019年4月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,培养联系人为赵屹峰、欧凤娟同志。经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,该同志已经基本具备党员条件,在听取培养联系人、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,经支委会2020年4月讨论,拟确定鄢欢同志为发展对象。
14、陶朝松,男,就读于华球2018级建筑工程测量1班,该同志于2018年10月提出入党申请书,2019年4月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,培养联系人为林涛、段利媛同志。经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,该同志已经基本具备党员条件,在听取培养联系人、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,经支委会2020年4月讨论,拟确定陶朝松同志为发展对象。
15、赵钦,男,就读于华球2018级建筑工程管理班,该同志于2018年10月提出入党申请书,2019年4月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,培养联系人为李静、欧凤娟同志。经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,该同志已经基本具备党员条件,在听取培养联系人、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,经支委会2020年4月讨论,拟确定赵钦同志为发展对象。
16、李青,女,就读于华球2018级建筑工程技术1班,该同志于2018年10月提出入党申请书,2019年4月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,培养联系人为龙琴、彭旺同志。经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,该同志已经基本具备党员条件,在听取培养联系人、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,经支委会2020年4月讨论,拟确定李青同志为发展对象。
17、毛应进,男,就读于华球2018级建筑工程技术2班,该同志于2018年10月提出入党申请书,2019年4月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,培养联系人为龙琴、彭旺同志。经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,该同志已经基本具备党员条件,在听取培养联系人、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,经支委会2020年4月讨论,拟确定毛应进同志为发展对象。
18、吴林通,男,就读于华球2018级建筑工程技术2班,该同志于2018年10月提出入党申请书,2019年4月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,培养联系人为龙琴、彭旺同志。经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,该同志已经基本具备党员条件,在听取培养联系人、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,经支委会2020年4月讨论,拟确定吴林通同志为发展对象。
19、罗杏,女,就读于华球2018级建筑工程技术3班,该同志于2018年10月提出入党申请书,2019年4月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,培养联系人为李静、欧凤娟同志。经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,该同志已经基本具备党员条件,在听取培养联系人、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,经支委会2020年4月讨论,拟确定罗杏同志为发展对象。
20、潘再晗,男,就读于华球2018级建筑工程技术3班,该同志于2018年10月提出入党申请书,2019年4月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,培养联系人为李静、欧凤娟同志。经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,该同志已经基本具备党员条件,在听取培养联系人、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,经支委会2020年4月讨论,拟确定潘再晗同志为发展对象。
公示时间从2020年4月20日起到2020年4月24日止(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)。公示期间,党员和群众可以来电、来信、来访,反映其在理想信念、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。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、客观公正。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时,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,弄清事实真相,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。
联系人:龙琴
联系电话:0851-8850610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