院属各部门:
为了充实展示大学城开发建设的新形象、新成果,丰富大学城校园文化,根据《关于开展“多彩贵州?美丽贵安”原生态文艺大汇暨大学城第一届文化艺术活动月的通知》(黔贵安管办发【2014】)62号)文件精神,贵安新区管委会、省教育厅、省体育局、团省委联合主办首届贵安文化活动月。我院作为入驻贵安新区的高校之一,承办大学城文化艺术活动月之“美丽贵安”书画、摄影大赛。现面向全院师生征集比赛作品。具体要求如下:
一、活动时间:
1、征集时间:即日起至2014年10月20日
2、展出时间:11月11日
二、展出地点:贵安新区社区服务中心、闭幕式演出地点
三、参赛对象:我院师生员工
四、征集要求
1、征集内容:
反映贵安风土人情或者“贵安人”、贵安精神的作品和反映花溪大学城风貌的作品均可,分为书画、摄影两个类别,每个类别均设教师组、学生组;
2、作品要求:
绘画:国画、油画、版画、水彩/水粉画(丙烯画),尺寸均不超过对开(54cm×78cm);
书法: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(69cm×138cm);
摄影:每位作者提供10张以内数码照片供专家以投影方式评选(组照每组不超过6幅)。数码片要求3MB以上,JPG格式。
3、报送方式:
绘画、书法:不用装裱。每幅作品需注明作者姓名、所在院校、组别、联系电话、作品的名称和品种、尺寸大小(长×宽×高)、创作时间;可写在作品背面,也可附另纸注明。版画作品按惯例需在画面四周留出空白并署名。
摄影:报送的每张数码照片标题需包含作者姓名、单位及职务、作品名、联系电话等信息。
实物作品请交到团委207办公室侯彩义老师处。电子作品请打包发送邮件至2354230000@qq.com。
4、作品评审
(1)评审:邀请校外专业人士进行评审;
(2)奖项设置:
共书画、摄影两大类,分教师、学生两个组
一等奖:4名(每类每组各1名)
二等奖:12名(每类每组各3名)
三等奖:20名(每类每组各5名)
注:因书法、绘画作品相对较少,评奖时作为一个大类进行评奖。
本次活动月是贵安新区举行的第一届文化活动月,今后将每年举行一届。承办好“美丽贵安”书画、摄影大赛是展示我院办学实力、彰显我院办学形象的重要举措。各系部务必高度重视,精心组织,全力以赴完成征集工作。
2014年9月2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