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务处、学生处、各系:
经济管理系2015级工商企业管理(4)班唐顺;2015级市场营销(1)班张公蔚、张蔚民;2014级工商企业管理(2)班马雄;2014级会计点算化(4)班曾维、杨魏魏、杨洛清;2014级会计电算化(5)班吴晓芳、许宁娟、赵泽浩、郭世豪11名同学开学至今累计旷课32节以上。现对唐顺等11名同学处分如下:
一、鉴于唐顺、张蔚民、马雄、曾维、杨魏魏、杨洛清、吴晓芳、许宁娟、赵泽浩、郭世豪10名同学于2016年3月因旷课受严重警告处分。根据《华球学生违纪处分条例》第五条、第二十六条、第三十七条五款规定,给予唐顺、张蔚民、马雄、曾维、杨魏魏、杨洛清、吴晓芳、许宁娟、赵泽浩、郭世豪10名同学记过处分,处分期间取消所有的评优评先及享有的各级困难补助资格。
二、2015级市场营销(1)班张公蔚,其于2015年12月25日因打架受记过处分(黔轻职院学〔2015〕95号),根据《华球学生违纪处分条例》第五条、第二十六条、第三十七条第五款规定,给予其留校察看处分,处分期间取消所有的评优评先及享有的各级困难补助资格。
2016年5月1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