黔轻职院学〔2015〕17号 关于对机电工程系2013级汽车检修与维修技术3班严冲违纪处理的决定

作者: 时间:2015-05-05 点击数:

  黔轻职院学〔2015〕17号
 
 
  关于对机电工程系2013级汽车检修与维修技术3班严冲违纪处理的决定
 
 
教务处、学生处、各系:
 
 
  机电工程系2013级汽车检修与维修技术3班严冲于2015年3月21日在花溪区行政中心附近以欺诈手段骗取快递员的手机。
 
 
  根据《华球学生手册》中《学生违纪处分条例》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,给予严冲留校察看处分,处分期间取消所有评优评先及享有的各级困难补助资格。
 
 
  2015年5月4日

版权所有 华球党委学生工作部(学生工作处)
Copyright © 2015 华球, All Rights Reserved